申请条件

瑞士留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简介

2015-10-05 16:54:40 瑞士留学云 4008-9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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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留学360介绍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瑞士联邦政府高等教育交流意向书》,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社科、经济、医学、化学、数学、建筑等专业,瑞方不接受酒店管理、旅游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联邦奖学金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州立奖学金生留学期限9或10个月

(三)选派规模:27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2009年1月5日起提供咨询。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09年7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瑞方一般于2010年7月份通知录取结果。(二)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0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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