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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留学的招生考试政策解读

2018-10-06 16:58:11 瑞士留学云 4008-9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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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留学的招生考试政策解读

瑞士的高校招生分为考试和录取两个基本阶段。录取阶段完全体现『大学自治』原则,各大学在额定的招生指标内面向全瑞士的高中合格毕业生,进行公平选拔与录取。无论是瑞士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尽管由于对大学的资助而获得某些干预权限(比如教授席位的审定权、重大研究项目的附条件管理等),但对于大学一般性管理项目,比如本科招生,则没有干预的权力。此外,瑞士各大学发展相对均衡,优势互补,合格学生有多次自由申请的机会,且初中毕业即完成了重要的生源分流(70%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故各大学的传统指标一般足以满足国内申请者的入学需求,不过个别大学的个别专业也曾出现过极其火爆的情形。录取阶段与中国的最大差别就是不进行分区指标控制,因而避免了所谓的教育不平等问题。

瑞士大学的招生考试制度也很有特色。就瑞士国内申请者而言,大致可以通过三种考试途径进入大学。第一种是基本的各州『Matura』考试(相当于高中毕业会考),参加者主要是4年制的公立高中应届毕业生(这些学生本身就是按照大学的需求进行培养的)以及依据1968年联邦法律设立的私立高中应届毕业生,考试合格即颁发联邦认证的『成熟证书』(MaturaCertificate),证书持有人可以凭借该证书及本人其他优越条件在全瑞士境内的所有大学申请就读特定专业。第二种是联邦举行的『Matura:』考试,参加者为一般私立高中应届毕业生以及瑞士夜间学校达到相应学力的学生,他们没有机会参加各州的『Matura』考试,且最初也并未作为大学预科生进行培养,但瑞士法律允许这些学生参加『联邦成熟证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合格者取得与州『Matura』考试合格者同等资格之『成熟证书』,从而提供给这些学生再次自由选择的机会。以上两种考试取得的证书在全瑞士境内有效,联邦法律要求各大学不得歧视申请者的来源,当然,在『大学自治』原则下,学校也没有动力去歧视。第三种考试是各大学自主组织的考试,参加者为未持有上述考试合格证书的人,他们只能单独申请并参加特定大学的考试,且预留名额极其有限。

1972年以前,瑞士实行『无差别的成熟证书』制度,这一制度不利于各大学考察了解学生的专业基础或特长。1972年的联邦法律修正案将该制度改为『等级证书制』,将全部的成熟证书分为五等(A、B、C、D、E),各等之间不具有一般的优先性序列,只是选考科目不同而已。新法律确定的『成熟考试』的科目分为共同科目和选考科目,具体登记由选考科目决定。『共同科目』为9科:国语(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二国语(法文、德文或意大利文)、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绘画(或音乐)。

   『选考科目』为五个等级:

A:加考拉丁文、希腊文

B:加考拉丁文、第三种国语或英文

C:加考图形几何学、第三种国语或英文

D:加考第三种国语或英文、现代语文(西班牙文或俄文)

E:加考经济学、第三种国语或英文。

分等并没有破坏平等,因为等级之间并无优先性排序,其根本目的在于便利考生与大学之间的相互选择。从考试科目来看,瑞士的『Matura』考试极其重视基础学科,尤其是语言基础的考察,任何拿到各州或联邦『Matura』证书的学生都必须至少具备三种语言能力,如果是做古典学研究的则必须精通拉丁文和希腊文。当然,语言能力的高要求固然与瑞士高等教育之『精英化』诉求有关,但也与其联邦制下的语言多样性有关,『Matura』考试也负有促进国内不同语种的人民之间相互理解与沟通的政治使命。这也启示我们,追求高等教育平等并非意味着简单的『全国一张卷』(比如1977、1978年高考),而是需要『分门别类』、『因材施教』,如果事先以大学专业之大类需求进行合理的考试科目分流,也可大大缓解招生压力,并最小化所谓的『专业不对口』问题,避免高教资源浪费和人才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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